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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拉利2千公里大故障 车商称折价2百万回收
2013-01-28 10:34:36 126浏览 编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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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火红的跃马,是多少男人的梦想。然而一辆裸车价598万元购买的法拉利FF,才开了2000多公里,被厂家因为自燃隐患召回,更换了发动机后,变速箱出现漏油,车主一怒之下要求退车;而经销商认为车子可以修复,一切纠纷交由法律解决;律师则表示退车不受法律支持。其中的是是非非引人争议。

  车主:召回引出一串问题

  “这是法拉利第一款四驱跑车,也是法拉利现有车型中唯一一款四驱车型。2011年3月推出,当年10月进入中国市场。我朋友是11月买的车。”车主的代理人邵先生告诉记者,车主是位桐庐的80后小伙,平时为人大方豪气,喜欢豪车。这辆法拉利FF在当时杭州是第一辆,车价加上车购税和保险,总花费670万元。几个月下来,车子开了2000多公里,一直用得比较顺心,直到2012年3月。

  2012年3月,上海一辆同款的法拉利FF发生自燃事件。这是该款车型全球第三次发生自燃。“事情发生后,法拉利厂家也非常重视,先后2次派工程师找到我朋友的车做检测。”邵先生说,当年5月,法拉利官方以存在自燃隐患为由向中国质监总局提交了召回报告。6月,国内的法拉利FF车主先后收到召回通知函。6月15日,邵先生朋友将车开到4S店,三天后,拿回车子。并被告知换了发动机。

  “当时就感觉性能有些不对。开了几天后,发现排气故障,变速箱漏油……”把问题反映上去后,法拉利厂家派人将车拉到了上海,经过一系列道路测试后,认为没有大问题,变速箱问题交由经销商负责检查并解决。7月,经销商给出了维修意见:怀疑变速箱密封条有问题,为保险起见,更换变速箱总成。

  对此,车主在情感上无法接受:“一辆600多万的超豪车,才开了2000多公里,就因为被召回了,换了发动机,又要换变速箱,汽车最核心的两个部件都换了,这车还是原来的车吗?”

  因为更换发动机没有经过车主书面确认,加上后期的一系列不愉快,车主要求退车。“换了发动机后,也没有看到自燃隐患消除的公告,我朋友不敢再开了。”

  经销商:诉诸法律寻求解决

  昨天,电话联系法拉利经销商杭州骏意汽车,有关负责人传了一份“关于杭州法拉利FF事件的媒体说明”,表示除此以外不做其他回应。

  该说明显示: 杭州法拉利中国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对FF进行主动召回,根据最新检测结果,法拉利中国的工程部确认该车辆已达到政府标准。为了表达对车主的关怀,经销商在维护车辆期间免费向其提供一辆法拉利458 Italia作为车主日常使用。鉴于经销与将此事诉诸法律途径寻求解决,因此目前无法透露更多信息。同时,经销商仍在积极与客户积极沟通,希望双方就此事尽快达成共识。

  对于车主提出的更换发动机没有经过书面确认,经销商解释说,车主收到召回函后将车主动开到4S店维修,在行动上已经认同了召回函上告知的更换发动机一事。也有骏意汽车一位前员工证实,更换发动机得到了车主口头同意,但没有书面确认。记者咨询杭州多家4S店获悉,业内不排除获得车主口头确认就进行维修的案例,但对于更换发动机等重要部件,大多数车商表示事先会取得车主书面确认。

  经多方辗转联系,有知情人士透露,此事件背后另有玄机。原来在经销商提供代步车期间,车主驾驶的这辆法拉利458 在高速上出了交通意外,车辆维修费花了150万元,虽然这些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,但保险公司一直通过法律途径在向车主追偿。有关人士猜测,虽然该事件与法拉利退车事件没有直接关联,但很可能是点燃该车主情绪的导火线。

  律师:能修复的不支持退车

  “大众商品如果不是根本性问题,能修复的肯定要先修。”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旭东律师告诉记者。

  国家关于汽车的三包政策上周刚刚出台,将于今年10月正式实施。且不说三包政策正式实施时是否适用于过往的车辆和案例,还有待细则具体落实。就算在时间上适用,新的三包政策规定“在三包有效期内,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,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”情况下才可以退换车,也就是说,汽车三包遵行的原则是车辆问题能解决必先解决,解决不了再考虑退换。

  “就目前的情况看,该辆法拉利仅发动机换过一次,即使更换变速箱,只要最后车辆问题能解决,就构不成退换车条件。”王旭东律师说,“虽然从情感上说,一辆600多万的跑车才开2000多公里就连连出问题,确实让人很难以接受。但就此提出退换车要求,并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。如果车主认为安全隐患没有消除,靠口头怀疑也是行不通的,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来举证隐患仍然存在。”

  车商想折价两百万回收

  车主至始至终没有现身。其代理人邵先生说,车主方清楚退车之路困难重重,但没讨到一个说法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。“不要说600多万的超豪车,就算20万的家用车,买来几个月就接连遭遇换发动机换变速箱,而且都不是自己的驾驶原因造成的,谁接受得了啊!”

  邵先生表示,这辆法拉利FF,车主是坚决不想要了,他愿意承担一部分费用退车,然后另外购买一辆其他型号的法拉利跑车。

  但谈判再次卡在金额上。经销商表示愿意以二手车形式回购这辆车,回购价是原来车价基础上折让200万元。而车主认为自己是无辜者,所有的损失不该自己一人承担。他愿意在二手车市场行情下承担一半损失。在他的心理预期中,这辆刚买一年多,才开了2000多公里的准新车,折价在100万元左右,他愿意承担其中的50万元,希望经销商和厂家承担另外的50万元。

  然而昨天记者致电专业做豪华二手车的杭州曙光二手车负责人,被告知法拉利FF因为价格高受众群小,在二手车市场并不好卖,类似的车况收购价最高不超过380万元,这个价格比4S店给出的回购价还要低不少。

  目前双方一边等待法律的裁定,一边还在积极理性的沟通,虽然谈判在数字上还有不小的差距。这一事件揭示的是,法理之外,情理之中,汽车维权,还有多少的艰辛与无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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